商標注冊過程中可以轉讓嗎
雖說不同的國家的處理程序和專利性要求類似,但是因為要一個國家一個國家進行申請,還是給申請人造成不小的麻煩。隨著歐洲內部合作程度的加深,
我現(xiàn)在準備申請美國商標,不知道直接注冊美國商標和通過馬德里注冊有什么區(qū)別?時間、實效、歷時及權益方面有什么區(qū)別。再者就是通過馬德里注冊需要具備什么條件。請各位專家能予以幫助解答,謝謝! 說明:我系中國大陸注冊的公司,在國內已經(jīng)申請了該商標注冊,但還未到公告期。該商標在美國還沒有實際使用,一直都是OEM的。